金錢伯 寶玉財祿司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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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金錢伯 寶玉財祿司官
當官十二年後,李紹興三十二歲;厭倦官權生活,因此辭官;在韶州裡開了間書齋院,常和高僧名道談道說法,每月中旨都到道觀佛院施食布施.....
在李紹興三十六歲那年,突然把家中一切事物安排好了;黯然的到韶州某處一所道觀中出家修行....
在李紹興四十二歲夏天中旨在道觀中悟道圓寂。
李紹興魂魄下至冥界,各路土地、城隍前來迎接十殿冥王連書上稟玉帝,玉帝下賜如意玉;並玉封李紹興為"寶玉財祿司官"。
"管理人間財祿",人間俗稱他為"人間財神-金錢伯"
傳說中金錢伯是位忠厚老實的好心人。自己家境也不是很好,卻常拿錢來幫助窮人。後來他的錢都用盡了後,沒錢買東西吃才餓死,而離開了這世界。
閻王顧念他的善舉,於是封了一個在地府內金光閃閃的職位給他。
那就是專管那些在陽世間,人們所焚燒來的財寶給於先人,
但都必須經過金錢伯的點算與查看。若那鬼魂的刑期已期滿,就可以接受供奉,才將之財物全數交還。若刑期不滿的,財物將被扣留在金錢伯處。
由於他性格善良忠厚,錢財放在他那也絕對安全。他不但不會貪圖那些財寶,反而會用之來幫助這些鬼魂還在陽間的親人,也就是說,當這些親人在陽間有困難,在合理的情況下,需要錢財來過日子或度過難關時,無論是金錢伯親自查算到的,或是那些人到廟裡拜拜祈求其它神明時,這些神明也就會將此訊息傳達下來,金錢伯在查明真相後,都會公平的將財寶分發出去。